二、 辅导教师培训:旨在提高考级辅导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执教水平,加强对我考级教材的掌握、使用与推广。所有辅导教师均需参加培训。自2008年5月起,对参加培训的辅导教师颁发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新版辅导教师证书。原有辅导教师,通过培训后才能颁发新版证书,旧版同时作废。今后各考区(点)推荐申请中国音乐学院辅导教师资格证必须通过培训和审批。
三、培训对象:
1、凡持有中国音乐学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考级委员会2007年以前颁发的辅导教师证书者;
2、凡参加中国音乐学院考级的辅导教师;
3、欢迎正在执教并准备报考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指导教师参加培训;
四、培训科目和办法:
1、参加培训的辅导教师分声乐、民族管弦乐器、西洋管弦乐器、键盘乐器,培训工作分期进行,每期为2天(约20课时),本期培训科目为古筝、钢琴;
2、以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考级教材为主,分级进行讲解;
3、由中国音乐学院指派考级教材主编教师和专家前来授课及现场演示;
五、 培训经费:
1、考官培训费:300元/人(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2、辅导教师培训费:600元/人(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账 号:建行 何小红 2920719980100431321
请各考点在
考官培训时间改为:23日上午9点培训,如不参加辅导教师培训方可离会
辅导教师培训时间:
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寸免冠照三张。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0731—8838972 8837288
邮箱:39001192@qq.com
联系地址:河西麓山南路153号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艺术培训部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考级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