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我国文化艺术事业,普及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文化部在对其他社会艺术考级项目给予批准以后,首次批准中国歌舞剧院对全国朗诵艺术项目进行考级。
在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的领导下,湖南省朗诵艺术委员会成立并将在6月25——27日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举办首届朗诵考级教师培训班,培训考核合格后将颁发中国歌剧舞剧院朗诵考级教师证书,及朗诵教学研究会会员证。
培训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时间:
国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中、小学,幼儿园语文教师,大队辅导员,师范、艺术系教师、本科学
生、爱好语言艺术人士等。
四、培训内容:
1、幼儿级课程——饶口令、古诗词、儿童诗歌、教学法;
初级课程——语言基本技术技巧、古诗词、儿童诗歌、教学法。
幼儿、初级每天三个单元授课,共25—30课时(不含辅导课及专家讲座练习课)。
2、如何辅导诗歌与朗诵。
3、朗诵考级规则。
4、分组考核。
5、由中国歌剧舞剧院指派专家授课。
五、报名要求及方式:
1、参加培训者口齿清楚,有一定语言表达和演讲能力。
2、每位学员自备两张两寸彩色照片。
3、培训经费:培训费人民币800元/人(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4、参加培训学员报名回执于
年6月24日报到。本地报名学员交回执同时交款,外地报名学员缴纳报名费100元,届时凭建行回
执单抵培训费。 账号:建行 何小红 2920719980100431321
5、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老师 任老师
联系地址: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艺术培训部
联系电话(传真):0731-88389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