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09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通知》(湘教办通〔2009〕173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学院2009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质量,使学院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促进学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的和意义
高等职业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示范院校建设的基础平台,是促进学院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是树立学院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
三、组织机构
对2008年成立的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如下:
组 长:鲁雁飞
副组长:沈继安 黄宏玉 余会春 周文清 杨向东
成 员:刘坚平 李雪蓉 王含光 刘家海 蒋 玲 欧阳峰 李爱军 贺小汉 何益民 林 凤 文 术 李小培 吴卫玲 张世炎 鲁晓文 何小红 周世鹏
下设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办公室,成员由梁春姣、胡硕平、陈俊平、钟海燕、黄晓利、杨文岗、胡昌林组成,梁春姣同志负责。
四、工作程序
1、准备:
在9月25日前,确定数据平台采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联系人信息表;
9月26日前院办公室完成数据采集相关表格、文件准备工作,确定采集对象,制定数据采集规则、操作说明,确定数据表下发与回收通道。确定各相关部门信息采集员。
2、组织、实施:
9月29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员培训、表格的下发及填报工作。院办公室下发信息采集相关文件、填报说明及电子表格;教务处确定并提供教工号、学院专业代码表、课程代码表;各有关部门依照数据平台填报要求,进行本部门相关数据采集,于10月16日前完成并将数据上报院各组织部门信息员,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一《数据平台采集工作安排表》
3、分工:(见附表二《建库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
4、汇总、审核
10月16日前,由信息采集组织部门对收集的各部门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提出意见,并进行补充和完善。
5、数据优化、汇总、上报
10月20日前完成数据优化、汇总工作。21日完成数据采集,将审查汇总的状态数据报省教育厅。
五、其他事项
1、数据采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数据填报的程序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相关的工作。
2、为确保数据填写的原始、真实、准确、及时,在数据填报期间,校园网必须确保运行平稳。经学院审查汇总的状态数据将上传至校园网,并方便全院师生查询。
3、状态数据采集每年10月下旬之前填报一次,请各相关部门平时注意收集相关数据,以便于统计和查询。状态数据以学年为统计时段,如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4、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信息采集2008年参考数据、2009年软件及相关表格请到学院网站下载或登录学院教职工QQ群(7975668)共享下载。
联系人:梁春姣,电话:0731-88882276,13975881425
QQ号:17368378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