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艺职党[2009]14号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加大德育教育建设力度,树立良好校风学风的
实施方案
为了动员全院师生共同参与“校风学风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之势,进一步将细节文明行为活动推向深入,促进校风、学风向更好的方面发展,不断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端正学习态度,杜绝不良习气,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校风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易介南
副组长:沈继安 黄宏玉 余会春 周文清 杨向东
成 员:由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院团委书记等人组成。
下设“校风学风建设”办公室(设学生工作处),成员如下:
主 任:杨向东(兼)
副主任:欧阳锋 陆端新 周世鹏 刘坚平 蒋 玲
刘家海 王含光 曹志超 黄新平 王长红
蒋 平 李小培 汤琼明 汤 涛
成 员:由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教务处、组织人事处、总务处等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各系管理学生工作的干事、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学生公寓(宿舍)“德管”(即德育教育和生活管理)老师等组成。
二、建设内容
学院校风学风建设的具体内容:
1、学生文明行为;
2、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行为;
3、学生学习态度;
4、学生爱护公私财物行为;
5、学生爱护环境卫生行为;
6、学生遵守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行为。
通过以上内容的建设,力争学院校风学风建设向更好方面发展,实现根本性转变。
三、宣传口号
学院校风学风建设的宣传口号是:
1、“比学习、讲文明、懂礼貌、尊师长、爱同学、守纪律”。
2、“学习态度我最好、文明素质我最高、待人礼貌我最行、尊重师长我最优、爱护同学我最棒、法纪观念我最强。”
3、“比学习——看谁态度好、讲文明——看谁素质高、懂礼貌——看谁言行佳、尊师长——看谁礼节优、爱同学——看谁友谊深、守纪律——看谁观念强”。
4、“我是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人,一定要为学院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做贡献”。
四、建设措施
1、明确职责,加大对学生的各项管理力度,切实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管而有序,杜绝学生放任自流现象;
2、建立学院、系两级“校风学风”纠察组织,加大对学生不良行为的督察力度,切实做到及时纠错教育并建档跟踪监督;
3、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力度,切实将德育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转变学生“重专轻德”、“重专轻文”观念,提高学生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
4、依照校纪校规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处理教育,体现学生学籍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惩罚性、警示性。同时将学生的不良行为作为其在学校的现实表现情况记录归入其档案;
5、以学院为主不定期开办“德育教育、文明教育”学习班,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和有不良行为经教育不改的学生集中组织到“德育教育、文明教育”学习班学习,促其转变不良观念。
五、工作安排
(一)建设时间:
1、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2月1日——12月15日):
一是学生工作处召集学生工作处全体人员和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公寓(宿舍)“德管”老师等人员进行动员;同时,学生工作处和各系辅以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大造声势。
二是各系组织老师、学生干部等人员进行动员。
三是学生公寓(宿舍)“德管”老师组织学生寝室长、学生干部等人员进行动员。
四是学工保卫党支部组织学生党员进行动员。
五是学生团支部、学生会组织团干、学生干部、团员等进行动员。
六是以班、以系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动员。
通过以上动员宣传,大造声势,在全院掀起“校风学风建设”高潮。
2、自我建设阶段(2009年12月16日——12月31日):
各系、各班根据自身在校风学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建设并小结,同时拟出在学院创建文明校风、端正学风建设活动中的计划。
以上材料除系部材料交学生工作处归档保管外,其余材料存各系归档备查。
3、集中检查阶段(2010年1月1日——1月15日):
学院组织校风学风督察队,对全院学生不良行为进行督察,并记录在档。对督察不良行为的学生限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集中组织强化教育学习。
在校风学风建设过程中,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将按校纪校规予以处理,对有不良行为且屡教不改的学生一律清退出校。
4、巩固保持阶段(2010年1月16日—— ):
⑴各系应保持校风学风建设态势,对学生经常开展德育教育和文明礼貌教育的活动,同时在系里要组织专门的督察人员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纠错、教育、处理。
⑵学生工作处要发挥学生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的作用,组织他们成立督察组,每天利用休闲时间开展经常性的校风学风督察,并及时报告。
⑶常抓德育教育不放松,促使学生由被动地遵守校纪校规、端正学风、文明礼貌转变为主动自觉地遵守校纪校规、端正学风、文明礼貌。
5、总结表扬阶段(每年期末):
对在学院校风学风建设过程中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在年终时给予表扬鼓励。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责组织实施,要真抓实干,抓出成效。要有校风学风建设工作日志记录备查。
2、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结合学院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校风学风建设工作,抓出实效。
3、凡在校风学风建设工作中做出工作实绩的同志,建议各部门将与其年终考核、考评、评奖、晋级、聘用等利益挂钩。
中共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