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术学院舞蹈专业创始人高地安先生家人再次向学校捐赠珍贵资料

  • 作者:文图:李欣 审核:石颖 夏惠慧 彭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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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6-06-08

6月5日,时值湖艺校友会换届大会之际,湖南艺术学院(湖艺前身之一)舞蹈专业创始人高地安先生的女儿高芬芬女士,专程赶到学校并再次捐赠了书籍《当代中华舞坛名家传略》、荣誉证书《高地安同志从事舞蹈艺术三十周年》、照片《1979年11月16日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全体同志合影》等12件珍贵资料。党委书记李越胜代表学校接受捐赠,并向高芬芬女士及家人致以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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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李越胜代表学校接受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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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书籍《当代中华舞坛名家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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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高地安同志从事舞蹈艺术三十周年》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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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照片《1979年11月16日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全体同志合影》,从上往下数第二排右起第十二位是高地安同志

李越胜表示,高地安先生深耕舞蹈领域多年,艺术造诣精深、治学成果丰硕,为湖南艺术事业发展培育了大批杰出人才,先生的育人实绩也广获好评。学校将适时展出高芬芬老师捐赠的高地安先生相关珍贵资料,向全校师生与社会大众宣传推广高地安先生的艺术履历与崇高风范,传承弘扬老一辈艺术家扎根湖湘、潜心艺教的敬业精神。

高地安(1916一1999),湖南长沙人。1938年投身抗日救亡文艺工作,1939年考入由洪深教授领导的教导剧团学习戏剧,1940年考入国立戏剧专科学校乐剧科(后转入高职科),曾在声乐家胡然领导的抗敌歌咏团学习声乐和演出,后考入国立歌剧学校,师从舞蹈家戴爱莲学习舞蹈。1943年毕业后留校任研究生、助教一年。1944年参加国立剧专校友剧团,后在重庆、上海、香港、越南等地从事音乐、戏剧、舞蹈活动。1949年秋由越南回国,任北京中央戏剧学院舞蹈团教员及编导,中央实验歌剧院舞蹈编导及民族舞蹈研究组组长。1950至1952年兼任北京大学舞蹈讲师。1959年受聘到湖南艺术学院(湖艺前身之一)主持舞蹈系工作。1962年被聘为湖南省歌舞团艺委会主席,1980年当选湖南省舞蹈家协会主席,1985年继续当选省舞协主席。1992年被推选为省舞协名誉主席。在剧专实习公演话剧《岳飞》时,曾饰演岳飞;在歌剧学校公演歌剧《苏武牧羊》时,饰演李陵;在重庆曾与魏鹤龄、丁然、殷子等演出《雷雨》《日出》,先后饰演周萍、方达生。抗战胜利后,在上海与戴爱莲表演双人舞《马车夫之恋》,在香港为郭沫若诗剧《棠棣之花》的演出编导舞蹈,并在香港永华电影公司、培侨中学、虹虹歌咏团等处教授舞蹈。在越南西贡影化剧团导演了《雷雨》《日出》《重庆24小时》《巴黎圣母院》等多部话剧。1949年回国后,在北京参加编导的主要剧目有大型舞剧《和平鸽》,集体舞《民族大团结》,广场舞蹈《建设祖国大秧歌》。1957年编导的舞蹈《花鼓灯》在莫斯科世界青年节演出获奖。60年代在湖南演出大型歌舞《风雷颂》时,担任总导演。自1949年以来,先后创作和表演了独舞《古巴人》、双人舞《无穷花》;创作编导了三人舞《友谊第一》及其他舞蹈作品数十个。曾创作了多舞剧剧本《嫦娥奔月》《驯龙记》《党的女儿》《凤凰的再生》《海韵》及大型歌舞剧剧本《哈森与加米娜》;撰写了《现代舞漫话》《民族舞剧在徘徊》等有关舞蹈、舞剧的论文数十篇。出席了第二、三、四次全国文代会,当选为中国舞蹈艺术研究会理事,中国舞蹈家协会第二、三、四、五届全国理事,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省文联委员。